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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审议通过!会后将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时间:2025-08-01 20:06:17 来源:无济于事网 作者:焦点 阅读:878次

掌上梅州讯7月30日上午,梅州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市暴省人施会后将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雨灾应条议通该《条例》是害预后将后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部署要求,是警响广东省设区的市首次开展跨省协同立法实践的成果。

为进一步规范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工作,例审避免和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过会广东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报请梅州市人大常委会与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在2024年8月签订《关于开展两市区域协同立法的大常合作协议》,共同探索韩江—汀江流域暴雨灾害防治跨区域协同立法。批准《条例》已于去年11月和今年3月先后两次进行审议。梅州梅州、市暴省人施龙岩两市人大常委会于本月分别对各自条例进行了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雨灾应条议通待广东、害预后将后实福建两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审查批准后同步公布实施。警响

《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审议通过!会后将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条例》共8章42条,紧扣梅州地处山区的实际,从职责落实、重点区域划定和预警、响应、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暴雨灾害的预警、响应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工作职责,对保障措施提出细致要求。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还以“区域协同”专章的形式明确建立梅州、龙岩两市暴雨灾害防治协作机制。

《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审议通过!会后将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立法工作,为我市科学防御暴雨灾害提供了预警响应法制依据,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全市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维护汛期社会安全稳定

《梅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审议通过!会后将报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梅州日报记者:郑炜梅

编辑:张晓珊

审核:蔡颜颜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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